铁警裴志才(左)帮助旅客 北京铁路公安局供图
老太太今年70岁,是村里的留守老人,还经营着一家商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一个也不能少,老人更要常提醒,帮他们捂好‘钱袋子’。”有时候,裴志才工作太忙顾不上过去,他就定期给老太太打个电话。
从铁路沿线到站区,裴志才的工作任务有变化,但守护平安的初心始终如一。2020年,通州西站增开了密云、怀柔方向的市郊列车,通勤旅客一下子多了起来。
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裴志才发现,和长途旅客列车不同,通勤旅客客流不大,但流动很快,旅客们大都踩着点进站乘车,候车时间很短,一旦有旅客遗落行李物品,很难第一时间归还失主。为此,勤巡视、多提醒成了他的习惯。
今年春运期间,通州西站每天发送、到达旅客列车11趟,列车都集中在早中晚上下班的时间段,每每赶上食堂开饭,他还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他看来,饭可以晚点吃,但守护旅客平安不能有空档。
让在岗的每一分钟都有意义,裴志才执勤巡逻并不是走马观花的兜兜转转。时刻保持警觉,仔细观察发现,才能及时剔除安全隐患。有一次裴志才在站区出站口执勤时,发现一名瘦高个、长头发的男子通过地下通道,见出口有民警便刻意躲避,低着头紧贴身前旅客。裴志才立即察觉出异样,迅速上前拦住该男子,经询问盘查,原来该男子因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
实战练精兵,多年的一线工作经历,让裴志强成了警务技能“多面手”。从站区执勤巡逻到线路督导检查,追缉网逃人员到治安打击,案件办理到内勤事务,每一项工作到了他手里总能游刃有余。
前不久,裴志才参加值乘的G915次列车抵达吉林站。旅客都下车后,他巡视车厢,发现行李架上有人遗落了一个行李袋,里面装了一打病历单和一些杂物,虽然没有贵重物品,但他还是立即联系了列车工作人员,通过病历单上的信息找到了失主。
当得知失主已经出站,而且年纪大了腿脚不好后,他便一路小跑将行李袋送到出站口物归原主。等他气喘吁吁再返回站台时,列车已变更为返京列车G916次,旅客们也已陆续开始上车。遇到有的旅客携带行李较多,热心肠的裴志才连忙上前“搭把手”,将行李搬上列车。见到带小孩的旅客时,他还不忘提醒注意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缝隙。
东北的天气虽冷,但裴志才贴心的服务、温暖的话语却让旅客们感到心里很暖、很踏实。(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三分快三地图 |